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昌縣岡上鎮石湖村土地整理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南昌縣岡上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已落實到位,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岡上鎮石湖村;
2.2招標范圍: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涵蓋的所有內容;
2.3招標金額:約1058萬元;
2.4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5計劃工期:785日歷天;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質量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1.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或以上(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1.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1.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且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在開標現場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總得分前30家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廳通過從業單位信息備案審核,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含單位公章和法人親筆簽名)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者,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下載電子版資格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8503300)。
6.2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否則其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按無效標處理。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9時30分,地點: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施工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
8.有關說明
8.1關于本項目標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補充等材料,將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
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8.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贛
水建管字[2012]341號)關于外省施工企業二級注冊建造師不得在我省執業規定,本次施工招標不接受外省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參與投標。
8.3.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
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8.4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及本單位以外的在崗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
8.5 本次招標將公示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施工標投標人名稱、施工項目負責人姓名
及其注冊執業證號、中標后,施工企業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議書》。
8.6本項目招標全過程由南昌縣國土資源局進行監督。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南昌縣人民政府網、新法制報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南昌縣岡上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樊升華 聯系電話: 13970990385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宏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胡女士 聯系電話: 0791-83811663/13970811831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西雅圖國際會館1#22樓
監督機構:南昌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10月9日